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提交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



关于提交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

各有关学院

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《关于提交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》(附件1),请相关学院按时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及年度报备材料。

一、专业范围

需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的专业(2023年中期到期专业,即本轮有效期截止日期为“2026年12月(有条件)”的所有通过认证专业):本年度无。

需提交持续改进年度报备材料的专业(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。):化学工程与工艺、制药工程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、机械工程、环境工程、自动化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。

二、提交时间

2023年年度报备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24:00。报备材料要求参照《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(试行)》(附件2)。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,“错峰”提交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1.请各认证专业按时提交资料,建议以文件夹形式把材料上传至网盘,然后将永久分享的链接地址提交至认证系统,同时将资料链接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(hualingyan@bipt.edu.cn),平台操作方式参照附件3。

2.根据《指南》,仅需报备当年度评价课程,并不需要报备全部课程(但需要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覆盖所有课程)。当年度报备课程中,每门课程需报备材料包括教学大纲、教学考核材料,以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。其中课程考核材料根据理论课、实验课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课程设计、实习报告等不同要求分类报备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在认证状态保持期内不能删除网盘资料,以免专家无法查看。

2.认证协会将依据《工程教育认证办法》组织专家对专业提交的报备材料进行抽查,对于未能及时报备有关材料的专业,认证协会秘书处将通知专业限期提交,如逾期仍未提交的,将作为专业未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重要依据,此类专业中期审核的结论原则上为“需要进校核实”;对于报备材料显示持续改进效果不明显的专业,认证协会秘书处将通知专业及时改进。

3.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《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(Q&A)》(附件4)


联系人:华灵燕      联系电话:81292597


附件:

1.《关于提交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》

2.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(试行)

3.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

4.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(Q&A)


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
2023年12月5日